此文为转,不代表博主观点。中原油田的“劳务工”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劳务工,准确身份是油田员工。中原油田“劳务工”新员工类别产生于1994年,由于当时政策的变化,油田技校、职业高中毕业生停止分配(油田不再招收新的全民职工),这部分毕业生多次要求油田给予分配,加上1993年大批职工退休,油田职工队伍出现青黄不接的困境,油田领导就根据各二级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的用工量,让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的油田职工亲生待业子女到局有关部门办理“劳动手册”后,在中原油田人才劳动力市场(人才交流中心)与用人单位直接见面,择优录用。自2000年2月以前,所有的“劳务工”都是与油田签订《劳动合同书》,加盖“中原石油勘探局劳动合同专用章”。1999年,石化集团公司领导在一次工作会议上要求:“规范劳动用工,纳入职工总量控制。

  目前油田已将将中友、中原劳务公司独立出来,今后劳务工与油田不存在任何关系了。

  是中国石化集团中原油田的“劳务工”,在94-95年中原油田内部成立了两个劳务公司-“中原劳务公司”和“中友劳务公司”,中原油田内部所有考不上大学本科的子女就业必须和这两个劳务公司鉴定合同,这两个公司再把人派到其他中原油田的生产单位工作,于是中原油田的“劳务工”就产生了。每次鉴定半年的合同,和其他所谓正式工干同样的工作,但只能发一半的工资,时至今日,在与正式工同岗的情况下,劳务工的工资在600至1000元之间,比正式工少1000-600元/每月。